作者:天中运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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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数:321
发布时间:2011-6-29 11:16:38
全市道路运输系统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现代道路运输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组织
市局成立全市道路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龚春华 市运管局局长
副组长: 马 红 市运管局副局长
张天才 市运管局副局长
黄新华 市运管局副局长
王常德 市运管局副局长
王亚东 市运管局纪委书记
周艳梅 市运管局工会主席
秦东新 市运管局党委副书记
黎 艳 市运管局局长助理、党委委员
成 员: 闵照辉 市运管局稽查科科长
李 宏 市运管局法制科科长
王世同 市运管局检测站站长
殷红伟 市运管局客运科科长
魏 玲 市运管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朱浩波 市运管局培训科科长
张国栋 市运管局场站科科长
向孝勇 市运管局财务科科长
张俊同 市运管局科技科科长
李新华 市运管局货运科科长
马宏超 市运管局维修科科长
吕 华 市运管局办公室主任
张 辉 驿城区运管所所长
余 洪 遂平县运管所所长
郭玉志 西平县运管所所长
冯怀民 上蔡县运管所所长
李玉忠 汝南县运管所所长
郭玉峰 平舆县运管所所长
栗培明 新蔡县运管所所长
牛松涛 正阳县运管所所长
陈靖伟 确山县运管所所长
侯 克 泌阳县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安全生产科,魏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运管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管理部门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细化责任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2.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改造进度,确保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素质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依靠科技信息,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提高安全服务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确定打击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4、重点范围:道路运输、城市客运。
5、重点内容:
一是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
二是具有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运车辆超员、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的,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的,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输的;
(三)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
6.做好节假日、建党90周年、西安世园博览会等重点时段的运输安全保障,加强洪涝、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防工作,强化对客运站、运输场站监测监控,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7.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机制,确保安全隐患排查覆盖面达到100%,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普查,启动风险源数据库建设,重点强化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以及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安保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月统计、季发布、年考核”和“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治理”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跟踪督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8.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严把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站场的准入关,开展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构建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全程动态监管。
9.研究落实客运车辆挂靠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长途客运公司挂靠经营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和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10.认真落实《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
11.制定“双基”建设活动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和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确保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建设目标。
12.加快体制机制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市、县两级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1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2011年底前,以各县(区)运管所为单位建成一支适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
14.组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自查互查和交流学习,重点检查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双基”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5.制订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强化预案管理,对现行预案进行分类评估、备案,及时制修订专项预案,明确预案实施主体,提升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与相关预案做好衔接。
(五)加大安全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和科技兴安的力度
16、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年底前,符合安装要求的运输车辆要达到60%以上。 17、推进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公路网管理平台体系、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系统和城市公交监控系统建设。
(五)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18.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以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宣传培训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并要将安全宣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行业的特点,大力普及安全知识。
19.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应急专职管理人员、一线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各县区运管所和道路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20.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班组长安全培训制度,建立班组长培训档案,确保到2011年底所有班组长培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他员工不得少于16学时,强化班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队伍培训,制定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对各级主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人员进行轮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每年轮训时间不少于36学时。
2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研判和预警预防,制定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做好组织发动工作。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媒体、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演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掀起宣传、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知识的高潮。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份至10月份)。各单位要全面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市局督导组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各单位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局安全科。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现代道路运输业的总体目标,把保障安全稳定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凝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四)注重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局安全生产科,市局将以简报或网上转载的方式推广各部门、各单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