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做好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天中运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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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6-29 11:17:58
驻运管[2011]92号
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做好
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运管所、各运输企业: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多起客运行车事故:1月11日,平顶山汽车运输总公司豫D34401客车在许平南高速163公里+200米处,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2月10日,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豫R-26239大客车,在福银高速湖北段964KM处与一辆在行车道紧急停车并向后倒车至超车道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上4人死亡,2人重伤。5月18日,漯河宏远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所属豫L-09853客车,行至许平南高速襄县收费站北10公里处,与许昌万里集团一半挂货车追尾,造成4人死亡,15人受伤。6月8日,汝州市汽车运输公司豫D69062客车行至汝阳县汝店桥附近,与相向一货车相撞,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6月9日,洛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豫C—63658客车行至大广高速2036公里处东半幅(周口段)时,与前方两辆货车追尾后翻车,造成9人死亡,22人受伤。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充分暴露了部分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车辆管理不规范、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充分暴露了行业安全监管覆盖面不全、执法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充分暴露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的问题依然突出,教训十分深刻。
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单位和部门要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目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是各类道路运输事故的高发季节,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的气候特点,认真分析近阶段交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三、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特别要检查前一阶段开展的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隐患的整改和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切实解决和纠正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动态的实时监控,依法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督导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果断采取停批营运线路、停业整顿等制裁措施。
五、要加强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运输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强信息反馈,保证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随着对事故情况的逐步深入了解,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杜绝和纠正迟报、误报现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