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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运管[2011]20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作者:驻马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来源:本站 浏览数:240 发布时间:2011-12-26 18:01:39

 

 
各县区运管所,局机关各科室,各专业运输企业:
2012年春运将于1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市道路客运量将达1692万人次,平均每天完成4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8%。为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领导
春节道路旅客运输流量大,任务重。各县区运管所要科学分析春运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落实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制度和措施,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确保道路春运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运管局成立了201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各县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道路春运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督导。市县区运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深入运输企业、运输场站,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行领导分包制度。春运期间,按照《驻马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六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春运工作市运管局班子成员分包制度(具体见附件二),各分包领导要定期深入县区进行检查、指导,每天要打电话询问承包县区春运工作进展情况。
(四)严格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带班领导要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春运值班制度落实到位。各县区、各单位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春运值班安排表、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及手机电话上报市运管局春运办公室。市运管局春运值班电话:0396—2680856(昼夜),传真电话:0396—2680856。
二、落实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春运工作的基础。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从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多环节入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对本辖区内的运输企业、客运汽车站和相关经营场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一把手要亲自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督查安全生产,查纠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客运站、运输车辆、驾驶员按照《河南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监督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各县区运管所要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运输企业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落实到车,确保运输生产的安全。
(三)加强营运车辆的检查和维护。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 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于1月8日前到市综合性能检测中心进行车辆技术检测,合格后由市运管局维修科发放2012年春运技术合格证。凡未取得春运技术合格证的车辆一律不允许参加春运,各汽车客运站严禁给未取得春运技术合格证的车辆排班。各县区运管所要重点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报废车辆参加春运。
(四)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严禁无从业资格人员驾驶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按规定配备双班驾驶员,认真落实交通部营运客车运行途中休息和凌晨2—5点休息制度,避免疲劳驾驶。
(五)加强运营过程动态监控。道路运输企业要利用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道路运输实时动态监控,尤其加强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及时纠正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对异地经营的客运车辆,各县区运管所务必认真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召回进站经营,确保安全营运。
(六)加强客运站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职责,充分发挥安全检测仪的作用,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二是客运站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道路旅客运输场站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三品”检查专岗或配备专人负责,已配置安全检测仪的客运站,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没有配备安全检测仪的客运站(包括农村客运站)要对进站旅客携带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出站的客车要进行安全门检,严禁站内超员超限、客货混装、驾驶员证照不符、无安全例检的车辆等现象发生。“三品”检查和出站门检实行签字制度,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七)加强驻站监督员的管理。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大对驻站监督员教育培训力度,督促驻站监督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客运站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客运站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检查“三品”查堵、安全例检报班制度、驾驶员从业资格、出站车辆安检、门检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客运站限期整改。
(八)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取消营运资格。
(九)加强雨雪风雾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应对,督促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采取相关措施,准备必要的防滑设备,确保运输安全。
(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不稳定苗头。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加大黑车打击力度,为出租客运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要认真开展本辖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三、周密安排部署,科学组织运力
各县区运管所和运输企业要针对今年春运期间的出行需求和客流特点,加强运力准备,完善运输组织,保障运力充足、调度有序。一是要加强调研,对今年春运期间道路客流流量流向进行全面分析预测,并根据分析预测情况合理安排运力,科学制定应对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方案。二是要优化运输组织,强化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客流变化,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及时增开加班车。三是要深入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班车和包车进厂(校)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四是要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营,重点加强农村庙会、赶集和其它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五是要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组织调度,重点组织好火车站、汽车站等旅客较为集中地点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调度工作,通过增投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要增加城市及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的公交客车。
四、春运期间,继续实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
(一)《进出广东春运证》的发放管理。各县区运管所要认真落实“春运证件”和“包车证件”管理规定,确保证件发放、使用、回收等工作规范有序。《2012进出广东春运证》以县为单位,于1月4日前将计划上报市运管局客运科,由市运管局客运科统一发放。
(二)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承担进出广东加班车或包车任务的企业应具备省际包车客运资格,或具备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客车数符合从事一、二类班线客运的条件。
(三)《进出广东春运证》的使用要求。客运经营者必须持有《2012进出广东春运证》,起始地填写车籍地省辖市名称,终到地填写广东省,并按照加班、包车客运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从事进出广东的加班、包车客运业务。春运期间持省际包车、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进出广东省无效。
包车协议必须由运输企业与用车单位签订,严禁承包挂靠车主私自承揽包车业务。
(四)进出广东省际包车的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的维护、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工作,由包车客运企业负责,包车客运企业可委托始发地的汽车客运站、机动车检测企业进行。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包车客运企业的督促检查,把包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五、完善应急管理,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各县区运管所要针对今年的重点区域客流和重要物资运输,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运管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制定出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要制定出辖区2012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要包含应对突发事件、旅客滞留、恶劣天气等内容,确保出现紧急情况后能够立即启动。
(二)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今年春运,市级储备不少于200个座位的旅游客车作为客运应急运力,其中市直20辆、驿城区10辆;市级储备不少于200个吨位的货车作为货运应急运力,其中市直10辆、驿城区10辆。
(三)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提前掌握春运期间物资的运输需求,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商品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运输。
(四)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春运期间气象概况和趋势,为保障运输安全和应急运输做好准备;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握道路管制信息,督促运输经营者了解相关情况。
(五)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各县区、各单位要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市县两级运管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继续保持对道路运输市场的严管态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建立“道路运政执法应急分队”,建立运政执法检查“无假日”制度,实施全日制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我市的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一)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要充分发挥驻站监督的监管优势,确保“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的贯彻落实,市县两级运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到各客运站及旅客主要集散地,积极主动地与属地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二)加大运政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市县两级运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执法检查过程中,凡涉及到路检路查内容时,务必要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对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违规经营进行监督检查的请示>的批复》中“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案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时,应提前报本级纠风部门备案”的规定,提前向本级纠风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监督检查,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提高执法水平,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
(三)强化市场监管,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各县区运管所要开展不按线路经营、擅自包车、站外经营等现象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弃短跑长,弃正班跑包车,私设售票点,站外组客,使用假牌、假证、私自包车、伪造、转卖包车牌的等非法经营行为,不得因加班车或包车原因,滞留短途旅客。
(四)加强价格管理。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张贴《里程价格表》方允许参加春运。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发现擅自涨价的现象要积极与价格主管部门配合,予以查处。
(五)畅通投诉渠道。各县区运管所要设立春运投诉举报电话,提前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旅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七、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各县区运管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倡导文明服务,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要完善服务措施。各客运站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售票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要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同时要维护好站内秩序,为广大旅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
(二)要认真推行以 “三优”、“三化”为内容的目标管理。各县区运管所要在运输企业、汽车站、农村客运站等客源集散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安全手册、出行指南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春运安全行驶、优质服务的氛围。
(三)做好农民工运输组织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继续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12年农民工平安返乡安全优质服务劳动竞赛活动,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运输服务。
八、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宣传工作
春运期间,各县区运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
(一)做好道路春运工作的宣传工作。各县区运管所、各运输企业要通过报纸、网络、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春运的各项便民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出行信息。
(二)及时报送春运信息。一是各县区运管所要在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2012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三)报送市运管局春运值班室。二是畅通信息交换渠道,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三是各县区、各单位要将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市运管局春运办公室。春运期间,各县区上报信息数不得少于10篇。电子邮箱:zmdygj@163.com。四是继续落实好“百城百站”信息报送制度,每天按时报送信息,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经济动态监测。春运结束后,各县区运管所要及时向市运管局春运办报送春运工作总结。
各县区运管所接此通知后迅速展开春运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抓紧各运输企业早筹划、早准备、早安排、早教育、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附:1、市运管局201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市运管局班子成员2012年春运分包县区分工
3、2012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道路   春运   通知
驻马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