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安排意见
作者:天中运政网
来源:
浏览数:695
发布时间:2010-11-15 10:44:34
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
安 排 意 见
为了深入扎实做好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根据《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安排意见》(驻纪整办[2010]22号)及《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安排意见>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整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驻交【2010】199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和市委提出的“抓作风、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查找各级班子和每一个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抓具体、抓基础、抓落实、抓成效,突出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为全市道路运输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时间为7月20日一一8月15日。全局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根据全局方案制定契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扎实推进、收到实效。
三、主要任务
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重点要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进入第三阶段,我局首先要进行一次广泛的谈心活动,局长要与全局科级干部及二级机构班子成员进行谈心,局班子成员要与对口主管科室和二级机构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谈心。通过谈心活动,了解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干部职工思想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单位机关管理、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谈心活动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划分为局党委需要解决的问题,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个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上级帮忙解决的问题等,并逐个进行研究,分别制定整改方案。
(二)制定整改方案。各科室和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和每一位干部职工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与查找出来的问题相对照,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一是明确整改重点。各级领导和每一位干部在对照检查、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好“不亲民、不务实、不作为、不守纪”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及其他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出症结,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上级督导、督办和转办的案(事)件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抓紧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督办单位和当事人汇报和反馈。二是确定整改时限。对每项整改措施,都要提出具体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要求。三是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督查,推动落实。四是公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制定后,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各单位要对整改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方案由支部集体通过,由局“双整”办督导组审核把关;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由党委书记负责审核把关,其他干部的整改方案由主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经党委书记审阅签字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双整”办。
(三)进行集中整改。各单位要围绕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一是进行公开承诺。各单位要写出纪律作风方面的整改承诺,向群众和单位干部职工公开作出承诺。二是集中抓好整改。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行动、彻底整改;整改需较长过程的,要列出计划、限期分步整改;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创造条件尽早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本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采取综合措施协调解决。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要领导班子抽出5天时间,各单位负责人抽出2天时间,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召开不同层次的面对面民主评议会。召开全局干部职工面对面民主评议会,对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和科级干部整改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并通报谈心活动收集到的各种问题;召开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干部职工面对面民主评议会,对本科室、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整改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局“双整”办派人进行督导。对满意度低于80%的科室、二级机构和满意度低于60%的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职工,要重新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满意度的要求。
(四)搞好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管得住、管得久的长效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切实解决不亲民问题,不断增强宗旨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不务实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全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解决不守纪问题,提高各级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对于查找出来的其他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形成以制度规范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推动纪律作风建设,以制度巩固集中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五) 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开展集中活动,单位要及时发现、培养、树立一批执政为民、干事创业、廉洁从政、作风优良的先进典型,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的良好氛围。将发现、树立的先进典型的事迹于8月15日前报局“双整”办。
(六) 查办违纪案件。对集中活动中存在问题较多或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科级干部,区别不同情况,由局党委分别进行集中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直至依纪依法处理。对一般干部职工,由各党支部进行集中教育、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问题严重的,报局党委研究处理。要坚持把案件查办贯穿于集中行动始终,突出办案重点,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规定案件向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扰乱经济发展环境、失职渎职案件转变,由查处共性问题向查处个性问题转变,由查处、督办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和反映的问题向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主动发现问题转变。对集中活动中发现的顶风违纪人员,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典型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集中活动深入开展。
(七) 公布整改情况。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的情况和对一般干部职工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的情况,要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进行通报。局党委将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单位和科级干部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际效果。要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三具两基一抓手”(三具:就是做任何事情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两基:就是切实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一抓手:就是把实施项目带动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的要求,指导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的各项工作。要强化学习、充分理解、准确把握这一工作要求,切实把“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融入思想中、体现在实践中、落实在工作中;要着力解决好领导班子和每一位干部职工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影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把集中活动与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交通紧密结合起来;与“讲正气、树新风”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打击歪风邪气;与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纪律和作风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倡导“负责、务实、具体、精细”的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基础性的工作,确保集中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搞好整改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带头制订整改措施,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带头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带头接受群众监督,搞好开门整改;带头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落实直接责任,把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的各项要求抓实、抓好、抓到位;局“双整”办公室督导组要掌握方法步骤,明确各项要求,突出督导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掌握情况、沟通及时、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确保阶段工作扎实有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对存在不良作风和轻微违纪的干部,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帮助他们搞好整改;对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整改的,特别是集中活动中发现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突出工作重点。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业务、财务、执法等重点科室和岗位的整改落实,认真解决消极懈怠、牢骚抱怨、拉小圈子、搞小团体、向上级反映虚假情况、破坏单位团结和稳定,以及纪律松弛、作风散漫、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将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双整”办。
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整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在市直交通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实施方案》及《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安排意见>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整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驻交【2010】199号)文件精神,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第二阶段已经结束,转入第三阶段即整治整改阶段。为确保整治整改阶段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根本上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整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深层次问题,认真整改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按照《市运管局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整治整改阶段日程安排》,确保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道路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公正廉洁执法问题整顿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逐步完善。
三、整治整改时限
各单位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治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所有问题在8月15日之前解决到位。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把排查贯穿于整治活动始终。各单位要把全面排查与整治整改两个阶段合并运行,做到边排边整改,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凡是因排查不细的、综治工作底子不清的、基层基础工作没有进展的、执法队伍屡发不作为案件的、发生问题该追究责任没有追究的、“双整”活动开展后又发生非正常上访问题的,都视为排查工作走过场,要重新组织排查,确保问题查全、情况摸清、原因找准。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整改措施,深入具体地抓好整治整改。
(二)彻底整改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根据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的整改措施,彻底加以整改。
(三)集中整顿执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存在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开展“公正廉洁执法”大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人员纪律作为的督促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增强执法人员廉洁执法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彻底改变一些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工作中严重失职、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的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
(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工作台帐,逐一落实化解责任,做到有包案领导、有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有解决时限;对重大不稳定问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对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教育稳控工作;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严格落实“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上访案件,要逐人掌握情况,逐人解决问题,逐人落实稳控措施。
(五)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服务。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对系统各类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分类建立台帐,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控工作。通过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确保各类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管控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恶性案(事)件。
(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治安形势评估制度,各单位每月对社会治安及平安建设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治安动态;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项目要先评估后实施,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重要敏感信息报告办理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系统内部和公共场站的各类重点人员、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进行分级分类,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各项措施;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并下发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真抓实干促进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要防临时行为。各单位整治整改工作要经主要负责人通过,经局“双整”办通过,经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凡没有通过的,一律视为整治整改不合格,继续开展整治活动。二要防务虚不务实。各单位要针对排查阶段发生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整改,杜绝形式主义,确保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解决。三要防治表不治理。整治活动要摸清原因,找准根本,抓住关键,彻底整治;要研究治本之策,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方式方法
(一)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各单位要在制定本单位整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定措施、定领导、定人员、定单位、定时限、包整治整改到位。
(二)开好“三个会议”。一要开好领导班子会。要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我局整治整改阶段方案,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治整改措施。二要开好民主评议会。通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通过,问题不找准不通过,措施不具体不通过,群众不认可不通过。三要召开情况通报会。整治整改工作结束后,要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将整治整改情况向群众和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并对满意度进行测评。
(三)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每周对存在问题进行一次排查,严防老问题未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二要坚持每周对整治整改情况督导一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措施落实;三要坚持每周通报一次,促进整治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精心谋划和推动整治整改工作,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严格整治标准。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整治整改标准,对照标准,切实做到问题不找准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彻底解决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三要落实责任措施。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治整改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整治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项整治整改工作。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要逐一明确分包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严护失控漏管。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局“双整”办要采取重点督查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整治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治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提出通报批评。各单位要在8月15日前完成整治整改任务。局“双整”办将进行检查验收,如达不到验收标准,将延长集中整治时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市运管局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日程安排
附件2:市运管局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整治整改阶段日程安排